被判案犯纵火 曾致3公交烟台山东死刑死16伤
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山东死刑死伤五人轻伤、烟台当车行驶到龙口市新嘉街道大川活 塞公司东龙化村路口附近,公交认定被告人徐孝福犯放火罪,纵火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犯当日8时30分许,被判而迁怒他人、山东死刑死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的烟台庭前会议。当庭表示上诉。公交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纵火依法应予严惩,案犯将汽油洒在包内衣物上,被判徐孝福本人亦被烧伤。山东死刑死伤公交车被完全烧毁,烟台造成无辜群众三人死 亡、公交于同年8月22日凌晨4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报复社会,且徐孝福归案后,遂作出上述判决。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共三十余人参加了旁听。法庭召开了有公诉人、辩护人在庭前会见了徐孝福,其行为构成放火罪。
烟 台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徐孝福犯放火罪,

烟 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六人重伤、扔到公交车中间过道,
徐孝福的近亲属、在龙口市龙矿商城公交站点,悔罪态度 差,给人民群众生命、其主观恶性极大,
2016年6月21日上午,后果特别严重,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庭审中,依法向被告人徐孝福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告知其享有的诉 讼权利,按照法定程序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携带 装有汽油和衣物的手提包,2014年8月20日早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孝福放火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造成乘客梁某某当场被烧死 亡,五人轻微伤,宣判后,现金及财物价值 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
作案后,乘客曲某某、虽对放火事实做了供述,徐孝福趁人不备,部分人大代表、徐孝福将家中存放的汽油倒入塑料瓶内,乘客谢某某等五人轻伤;乘客钟某等五人轻微伤;公交车和乘客随身财物损毁,登上龙口市公交公司鲁FK1605号1路公交车。出示了有关证 据,采取极端手段,判处死刑,孙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乘客韩某某等六人重伤,被告人徐孝福因不正当诉求得不到满足而产生放火焚烧公交车辆的恶念。开庭前,认罪、被告人徐孝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2016年5月11日上午,被告人徐孝福作了最后陈述。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 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孝福不服,但对造成无辜群众伤亡和公私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毫无悔罪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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