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

仲裁法再修:健全信息公开,防止“一裁终局”不公

字号+ 作者:昆仑视界赤道线 来源:探索 2025-05-07 10:59:35 我要评论(0)

 2023年9月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贸仲新版《仲裁规则》和《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2-2023)》。视觉中国供图) 仲裁员的准入限制被进一步明确:现任监察

 

2023年9月5日,一裁终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仲裁止发布贸仲新版《仲裁规则》和《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2-2023)》.(视觉中国供图)

2023年9月5日,法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修健息发布贸仲新版《仲裁规则》和《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2-2023)》。全信(视觉中国供图)

 

仲裁员的开防准入限制被进一步明确:现任监察官、法官和检察官不得兼任仲裁员。一裁终局

2024年11月8日,仲裁止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布的法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 增加了这一条款。修健息

在职司法人员的全信从业限制目前散见于监察官法、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等相关法律中,开防但现行仲裁法并未体现。一裁终局此次加以明确,仲裁止“是法再从防止影响仲裁公正性的角度考虑,原则限制了现任监察官、法官和检察官兼任仲裁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李轩表示。

仲裁法修订草案一审稿共8章91条,对涉外仲裁制度、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等作了进一步规定。为避免仲裁不公,此次修法还要求仲裁机构进一步健全仲裁员的信息公开机制,便于当事人申请回避。

1995年施行后,仲裁法曾于2009年和2017年进行过两次修改,本次修法是近30年来的一次重要修订。目前,草案已在中国人大网公布,截止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

上升趋势明显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争议解决方式。

相比于诉讼,仲裁具有灵活、私密和快捷的特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审理和裁决。不同于诉讼,仲裁是“一裁终局”,裁决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变“暗举报”为“明报告”,能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变“暗举报”为“明报告”,能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2025-05-07 10:11

  • 日照进入主汛期 7月2日白天到夜间过程降雨量20—50毫米

    日照进入主汛期 7月2日白天到夜间过程降雨量20—50毫米

    2025-05-07 09:27

  • 第十届全国舞蹈比赛日照组织工作培训会议召开

    第十届全国舞蹈比赛日照组织工作培训会议召开

    2025-05-07 08:53

  • 日照检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质量

    日照检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质量

    2025-05-07 08:19

网友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