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拐弯时与其他车距离过近 造成损失需承担责任

休闲 2025-05-05 19:38:48 83654

   本报记者 秦钊
   通讯员 刘洋 徐国安

   发生了交通事故,车拐两车无明显接触痕迹,其车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距离那么此次交通事故的过近责任归属该如何分配?日前,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按照50%承担原告的造成各项经济损失37000余元。
   2011年1月6日下午4点多,损失姜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出行,需承当他沿上海路由西向东行至成都路路口时,担责恰巧遇到了一辆无号牌的车拐混凝土罐车从身后驶来,罐车在向南拐弯时,其车姜某驾驶的距离摩托车倒地。
   姜某伤势严重,过近被紧急送往医院,造成后经治疗,损失姜某共花费各项医疗费75000余元。需承出院后,姜某将混凝土罐车所有单位及该车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赔偿相应损失。
   法院调查得知,这辆混凝土罐车是属于日照某建筑公司所有,驾驶员盛某是该公司的雇员。
   法院同时查明,事故当时盛某驾驶混凝土罐车与姜某同向行驶,由于水泥罐车回避危险的能力较强,从事故现场综合分析来看,能够认定水泥罐车右拐弯时与姜某距离过近,客观上给姜某造成了危险,所以应认定盛某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本文地址:https://news.hc197.cn/html/355f56599079.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全站热门

邮储上杭支行加强反洗钱宣传

第十五届海峡旅游博览会落幕 总消费及交易额达2.6亿元

九月起厦门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要进行五四制实验

第十五届海峡旅游博览会落幕 总消费及交易额达2.6亿元

宁德:12月起城乡居民医保 高血压、糖尿病限药全额报销

厦门第78例!厦航“90后”地勤吴晶晶捐献造血干细胞

“你丑你横穿”是不是太刺激?厦门海翔大道安全警示标语引发网友热议

厦门忠仑公园西门活动栏杆险些把人绊倒 相关部门已修复

友情链接

闽ICP备202406473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