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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用“码”规制律所开函,被指涉嫌违反上位法

字号+ 作者:昆仑视界赤道线 来源:综合 2025-05-07 04:45:37 我要评论(0)

安徽省蚌埠市司法局出台的《关于规范出具律师事务所函的通知》引发关注。视觉中国|供图)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司法局站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起因是一份落款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加盖了该局印章的红头文件在法

安徽省蚌埠市司法局出台的码《关于规范出具律师事务所函的通知》引发关注。(视觉中国|供图)

安徽省蚌埠市司法局出台的司法涉嫌上位《关于规范出具律师事务所函的通知》引发关注。(视觉中国|供图)


近日,局用安徽省蚌埠市司法局站上了舆论的规制风口浪尖。起因是开函一份落款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加盖了该局印章的违反红头文件在法律圈流传。

这份旨在规范律师“私自收案收费”的码通知,以律师事务所出具所函为切入点,司法涉嫌上位规定律所需通过特定平台来出具所函,局用并载明特定二维码。规制若出具的开函所函不合规,公检法可以不予接收,违反或不予立案。码

看似规制律所开函流程的司法涉嫌上位一纸通知,引起律师群体的局用关注。原因在于,所函与律师的调查取证、会见、辩护等多个环节息息相关。有不少律师担心,多一道审核程序,除增加管理成本外,律师执业权利也或受影响。已有律师就此提出备案审查建议。

所有环节都需律所出具函件

网传的《关于规范出具律师事务所函的通知》文件显示,蚌埠市司法局对律所出具律所函新增3条工作规范。

文件要求,律所应通过安徽省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出具律师事务所函,代理律师向公检法等办案部门出示的所函或会见介绍信,必须载有与案件信息相匹配的二维码;此外,若出具所函或会见介绍信,未载有二维码或案件信息不匹配,办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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